在這里給大家介紹一種在500強企業里,面對矩陣化方式來進行考核的方式,首先分兩種情況。
1、項目投入占被考核人工作量的50%及以上的情況,由于員工在項目里的工作量大,項目經理為項目的考核人擁有績效的決定權。項目經理綜合部門主管的考評依據,確定考核結論,職能部門主管為績效相關評價人。擁有績效的評議權,就員工在部門里的表現提供考評依據和結論的建議功能。部門和項目部門的上級主管擁有績效的復核權,即對考核結論有各級審核和提出修訂的權利。如果職能部門和項目經理對考生的考評結果無法達成一致的時候,考核的復核人有決策的權利。
2、項目投入占被考核人工作量低于50%。在這種情況下,就由職能部門主管為考核的責任人,綜合項目經理給的考評依據,確定考核結論。項目經理為績效相關的評價人。擁有績效評議權,就員工在項目里的表現提供考評依據和結論的建議。高層主管擁有考核的復核權,如果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在考核結果上無法達成一致,那么考核的復核人進行最終的決策。這個方法在很多的五百強企業里面,以及在我的咨詢實踐里面得到應用,而且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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