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安營扎寨模式
海爾作為國內較早走出去的企業,早在加入WTO之前就已布局海外市場。此模式為在海外建立生產基地,直接推廣品牌,樹立當地形象,以便銷售更多產品并避免關稅壁壘。如在美國、巴基斯坦等國建立的生產基地,此模式有助于贏得消費者信任,提高銷售,回避關稅,但成本較高。
TCL品牌共享模式
TCL采取品牌共享策略,與國際知名品牌合作,推動產品走向世界。與德國施耐德、法國及阿爾卡特等品牌合作,帶動了品牌提升和出口。此模式雖能長期共享品牌,但也存在風險,最終需要推出自有品牌。
聯想借船出海模式
聯想采用借船出海策略,收購IBM個人電腦部門,一躍成為國際巨頭。盡管僅獲IBM品牌五年使用權,但聯想獲得了國際團隊和銷售渠道。此模式關鍵在于雙方企業文化的融合和國際化團隊的整合能力。聯想為國際化已做大量準備,從更名、成為奧運*贊助商等方面,為此模式做了大量鋪墊,挑戰在于文化融合和國際人才的使用。
華為技術領先模式
華為注重技術開發,先占領發展中國家市場,再進軍發達國家市場,形成優勢產品和品牌。其國際銷售已占公司半數以上,是中國技術導向型企業的成功案例。華為需解決如何進一步創新并避免知識產權糾紛。
長虹產品代理模式
長虹采用產品代理方式走向海外,是國內企業常用方式。依靠海外代理進行產品出口,雖可獲得利潤,但自有品牌不突出,有時過于依賴代理,甚至面臨貨款回收風險。
在電子商務的時代背景下,企業能夠真正滿足每個消費者的獨特需求,實現個性化服務,這不僅提升了其他企業進入市場的難度,也提高了產品和服務的銷售率和客戶滿意度。通過實現整個供應鏈的可視化、企業管理的信息化,*限度地提升整體效益,同時最小化企業管理成本,從而實現企業與客戶的“雙贏”,達到企業管理模式創新的目標。
電子商務的模式多種多樣,包括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等七大類。
其中,B2B即Business to Business,指的是商家(泛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企業與企業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這一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支付過程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并監控配送過程等。B2B的典型代表有中國供應商、阿里巴巴、中國制造網等。
輕量級品牌店鋪新探索:PPG VANCL與夢芭莎的融合之路
隨著PPG和VANCL的故事在街頭巷尾傳開,即便在新事物的傳播過程中伴隨爭議,也不乏新的機遇與挑戰。在此之中,夢芭莎的崛起引起了廣泛關注。它加入了兩種因素:是的,PPG已經遭受眾多媒體質疑,而VANCL也正在轉型為綜合商城;夢芭莎的成功源自其獨特的營銷策略,它從DM投遞、網絡到CALL Centre的組合營銷方式,再進一步擴展到線下品牌形象店。據傳其月銷售額已經突破600萬大關。這一新興品牌同樣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中國作為制造業大國,擁有眾多的代工廠和成熟的行業鏈條,足以滿足各種生產需求。中國人賺錢的方式主要是產品利潤溢價而非品牌利潤溢價。例如,中國的MP3產品可能只賺取十元的利潤,而美國的蘋果產品則可能獲得遠超十美元的品牌溢價。在這樣的環境下,打造一個品牌并不需要自己擁有工廠。相反,中國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品牌商可以專注于提供個性化、更精細滿足受眾需求的產品。通過品牌定位、產品設計強化、信息化應用以及日益成熟的互聯網銷售平臺、物流配送等整個鏈條的細化與完善,品牌商可以專注于自己擅長的事情,而其他環節則交給最優秀的合作伙伴。全球*品牌商的成功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
輕型的品牌店具有可行性,關鍵在于找到自身核心競爭力,而將其他環節交給更專業的人去做。當前,那些仍堅持一切親力親為的老板們需要重新思考了。例如,夢芭莎實體店的開設以及產品系列的擴充至女性消費的各個方面,都表明輕型的網店正在向復合型轉變。未來,輕型的品牌店將對傳統的品牌店發起一場混戰,最終勝利者將是那些愿意接受新事物、勇于創新的品牌。
第七種形態:服務型網店嶄露頭角
易美是一家網上沖印公司,為客戶提供從相片沖印到個性化定制的全流程服務。小王與老婆的歐洲蜜月之旅拍攝的相片通過易美網上沖印后迅速送到親朋好友手中,有的嵌入骨瓷杯上,有的則按客戶意愿裝訂成漂亮的相框。亦得代購業務遍布全球,只需支付適量服務費即可輕松購得全球心儀產品。這類服務型網店的興起正是為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個性化需求。我們期待更多形式的網店涌現。
第八種形態:導購引擎型網站嶄露頭角——愛比網
初探新時代的電子政務模式
目前,這一特殊的電子服務模式尚處于初步試驗階段,但它的潛力不容小覷。正通過此方式塑造其形象,并以此為示范,推動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除了傳統的行政事務管理方式,正逐步采用電子商務模式來處理企業相關事宜。
在我國的金關工程項目中,正大力推行通過商業機構與行政機構之間的電子商務,如通過電子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辦理出口退稅及電子報關等業務。這一系列舉措旨在構建以外貿為主導的電子商務框架,并進一步推動各類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
在C2A(即Consumer to Administration,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中,是指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雖然目前我國這一類型的電子商務活動還未真正形成規模,但在一些發達國家如澳大利亞,已經嘗試通過指定的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采用電子方式為個人報稅。盡管尚未實現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這一嘗試已初步呈現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形態。
隨著商業機構與消費者、商業機構與行政機構之間的電子商務不斷發展和完善,將進一步采用更為全面的電子方式為個人提供服務。從社會福利金的支付到各種服務,都將逐漸轉移到網絡上進行。
各部門也將向社會納稅人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電子服務。比如,原本需要親自到相關部門辦理的業務,現在只需通過互聯網就能輕松完成,既節省了時間,又提高了效率。這不僅僅是技術進步的體現,更是社會進步、服務理念更新的重要標志。
電子政務的發展將為社會帶來更多便利和可能性,我們期待在不久的將來,能夠看到更為完善的電子政務體系為社會各界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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